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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 通用字、常用字

拼音lì 

部首 部外笔画六画 总笔画八画

繁部 部外笔画六画 总笔画八画

笔顺ノ丨一ノフ丶丨丨

仓颉OMNN 四角号码22200 Unicode编号:U+4F8B 五笔86/98WGQJ

基本字义解释

lì ㄌㄧˋ

◎ 可以做依据的事物:证。题。举句。如。

◎ 规定:外(不按规定的,和一般情况不同的)。体。凡。条。破。发凡起

◎ 按规定的,照成规进行的:会。假。行公事。

◎ 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:事。病。案

英文翻译

precedent, example; regulation

详细字义解释

〈动词〉

(1) (形声。从人,列声。本义:比照)同本义
例,比也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,礼记服问:上附下附,列也。公别比例之义。古只作列,此字后出。
举此以例其余。——元·刘壎《隐居通议·欧阳公》

(2) 又如:溯古例今;以此例比

词性变化

〈名词〉

(1) 类;列
扬州城下进退不由,殆例送死。—— 文天祥《指南录后序》

(2) 又如:不在此例;例及(连类而及);例侪(按类分列)

(3) 可以作依据的事物;例子
两贤同时,便是未有前例。——《南齐书·陆慧晓传》

(4) 又如:援例行事;例贡(边境官员及土司每年依例献纳的贡物;清代又指例贡生);例授(循例封赠);病例;实例

(5) 规定;规则;条例
故例。——清· 方苞《狱中杂记》

(6) 又如:开例;禁例;老例(旧规矩;旧习惯)

康熙字典

【子集中】【人字部】例 ·康熙筆画:8 ·部外筆画:6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力制切,音厲。比也,類也,槩也。又凡例。【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後魏張吾貴集諸生講左傳,義例無窮,學者奇之。 又【集韻】力蘖切,音列。遮也。

说文解字

【卷八】【人部】

比也。从人𠛱聲。力制切

相关词语

按例 案例 榜例 病例 比例 比例尺 比例失调 比例税 比例税制 比例因子

相关成语

不乏先例 发凡起例 发凡举例 格于成例 例直禁简 毫无例外 例行公事 例行差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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